关于开展“十佳技能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湖职院学工(2014)11号
各分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技能+学历”学生的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处和相关处室研究,决定开展“十佳技能学生标兵”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在校全体技能+学历类学生
二、评比条件
1.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具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集体观念,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手册》、“学生寝室文明建设工作条例”等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集体活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性明确,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实习、实验等)。学习成绩优秀,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列。
3.工作好。担任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或以上,热心社会工作,积极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勇于改革与创新,在带领学生开展有助于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4.实践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效果突出,成绩显著。
5.身体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请各分院于12月12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并将评比申报表(一式一份,含事迹材料和证书复印件)报送学工部。
附件1:十佳技能标兵评审表;
附件2:十佳技能标兵名额分配表。
学工部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