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的通知
学工〔2015〕3号
各二级学院、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班级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5年校“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评比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评选办法和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校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有关学生干部申报“十佳学生标兵”可向校团委提出申请。
请各二级学院、校团委于2015年12月21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工部,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初审结果等情况;
2、入围的“十佳班级” 、“十佳学生标兵”的评比申报表按附件1-2制作填写,并按填表要求附上相关事迹介绍等材料,纸质版报送一式两份;
3、《第十一届“十佳班级”入围名单表》、《第十一届“十佳学生标兵”入围名单表》、按附件3-4格式制作填写。
附件3、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入围名单表;
学工部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