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四星级、五星级寝室”、“优秀寝室长”的决定
学工〔2016〕1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营造文明卫生和谐向上的寝室生活环境,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小组讨论评选,决定对2015-2016学年评选出的2-108等40间“五星级寝室”、1-104等81间“四星级寝室”以及沈佳明等121名“优秀寝室长”予以表彰。
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巩固特色寝室创建成果。全体同学应以他们为榜样,严格遵守寝室行为规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形成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附件:1.星级寝室名单(共121间,其中五星级寝室40间、四星级寝室81间)
2.优秀寝室长名单(共121名)
学工部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