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0

关于评选2016年度“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的通知

学工〔2016〕15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班级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6年校“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评比条例》等相关文件中的评比办法和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工部,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初审和公示结果等情况;

2、入围的“十佳班级”、“十佳学生标兵”的评比申报表分别按附件1、附件2制作填写,并按填表要求附上相关事迹介绍等材料,纸质版报送一式两份;

3、《第十二届“十佳班级”入围名单表》、《第十二届“十佳学生标兵”入围名单表》、按附件3—4的格式制作填写。

 

 

附件1: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班级”评比申报表;

附件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学生标兵”评比申报表;

附件3-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十佳班级”入围名单表,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十佳学生标兵”入围名单表;

附件5: 2016年“双十佳”初评名额分配表。

  

 

学工部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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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