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落实全国、省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推动我校学生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表彰2016—2017学年和2017—2018学年中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学生工作者,调动广大学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完善激励制度,根据《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学工部研究,报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班主任、辅导员根据个人表现,对照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提出个人申报。填写《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登记表》或《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登记表》。
2、二级学院推荐。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班主任、辅导员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择优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学工部、团委等职能部门合为一个评选单位,由学工部协调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请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于2018年6月15日之前报初步推评材料至学工部。
3、学校评审。学工部根据学校评比办法组织评审以确定“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人选并经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批准。届时将从校级优秀辅导员中推选产生2018年度省级优秀辅导员人选。
二、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各按评选当年班主任、辅导员人数的15%比例进行“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2、初步推评材料要求:《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登记表》或《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主要工作效果”原则上不少于1000字,“学院意见”需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
3、组织实施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认真组织评选,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登记表
附件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登记表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部
2018年5月28日
/uploadfile/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