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特色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学工〔2015〕4号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浙教工委〔2012〕1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校园文化进公寓”,加强学生“思、德、智、美、劳”全面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公寓特色寝室创建活动,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实施方案》。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充分重视公寓文明建设工作,广泛组织辅导员、教师党员参与特色寝室创建活动,积极调动辅导员、教师党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育人功能,切实推进学生公寓“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的建设。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