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4浏览次数:0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学工〔2016〕4

 

各二级学院:

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三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培养工作的重要方面。为促进学生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表彰2014-2015学年和2015-2016学年中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辅导员、班主任和其他学生工作者,调动广大学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完善激励制度,根据《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比办法》、《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学工部研究,报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流程和办法,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初步推评材料请于2016年6月10日之前报学工部。具体要求: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主要工作效果”原则上不少于1000字,“学院意见”需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登记表

附件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登记表

   

学工部     

2016年4月13日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的通知.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合署)